日前
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关于印发《德州市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资料图)
暑假即将来临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德州市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一、严格教育提醒包靠,落实全员育人职责
1.各级教体部门建立防溺水工作机制。将防溺水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调度推进、巡查防控、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发现学校(幼儿园)周边水域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管理部门,督促做好问题整改。
2.学校(幼儿园)建立常态化教育提醒机制。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节假日、假期前要召开专题安全班会,把防溺水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多频次、不间断、全覆盖开展防溺水教育。学生要人人作出承诺,写出保证书。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做好子女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
3.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学校(幼儿园)班子成员包级部、级部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建立包靠台账,对所有学生包靠全覆盖,突出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等学生群体,落实“一对一”包靠措施。班主任包重点关注学生,任课教师包其他学生,周末、节假日包靠教师、家长做到“一日两提醒、三报告”。学校要将学生违规涉水行为纳入校规校纪和综合素质评价。
4.学校(幼儿园)全面强化技能培训。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主动邀请卫健、应急等部门及社会救援组织开展“溺呛水自救、他救”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开展师生及家长“共上一堂防溺水课”,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游泳课,提高学生的生存技能。
5.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家长要做到“四知”,即:知道孩子的去向,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知道孩子的同伴,知道孩子的回家时间,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学生要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
6.压实属地及部门责任。属地政府要逐一明确辖区内每处水域的责任主体和管理责任人,落实水域防护措施,不得出现水域管理漏洞。组织、宣传、教体、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大数据、城市管理等市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开展防溺水工作,落实管水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
7.实行村居学生网格化管理。各村居(社区)建立学生网格化管理小组,由村“两委”成员、党员、家长志愿者或退休老教师担任网格长,每个网格2至10名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立全覆盖包靠台账,通过教育提醒、开展活动、入户交谈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落实网格学生离校期间的包靠管理。要重点加强“四特”(即特殊家庭,特殊心理,特殊言行,特异体质)学生群体的关注,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将学生信息推送到所在镇(街)、村居(社区)。
8.严格落实水域看管制度。镇(街)、村居(社区)、各水域责任主体建立水域看管制度,组建水域看管员队伍,变巡查为看管,确保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看管“两个全覆盖”,不得出现“看水”漏洞和空档。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制定看管责任清单,明确每名看管员负责水域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做到人员到位、看管到位、责任到位。
9.建立危险水域管理台账。实行“一镇街一台账”,以镇(街)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水域,包括河流、水库、湿地、湖泊、池塘、坑洼、矿坑等建立电子台账、电子地图,明确每处水域的名称、面积、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及联系方式等,压实管理责任。水域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出现的水池、水坑要及时纳入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各级管理部门和督查、看管人员积极运用电子台账,提高督查巡护工作质效。
10.加强水域防护设施配备。各水域责任主体要在辖区内水域设置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公示牌,标明水域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举报电话等内容。根据区域不同、风险隐患不同,加强水域防护设施配备,合理设置隔离网、防护围挡等设施,配备救生救援设施,要加大配备设置力度,做到水域能围则围、设施应配尽配。
11.运用信息手段提升技防效能。全力推进智能化“技防”,有条件的镇(街)、社区(村居)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使用无人机巡防、安装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指挥中心人员第一时间掌握预警情况,安排看管人员现场处置。
三、全面深入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防溺水浓厚氛围
12.各级宣传部门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要组织电视台、广播、报刊、“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栏目、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报刊版面等,开展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13.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建立防溺水常态化宣教机制。通过专题班会、主题征文、案例警示、专题视频、宣誓承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密切与家长、社区(村居)的联系,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从学校(幼儿园)延伸到家庭、社区(村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4.各镇(街)、社区(村居)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村居、社区要设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宣传栏,对本地风险水域进行公示,通过宣传横幅、喇叭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进村庄、进社区”活动,对家长学生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
15.加强危险水域警示宣传。重点水域、危险地段要设立禁止游泳、戏水警示宣传横幅、警示标识,警示标语要有震撼力,能起到警示作用,并做到应设尽设。特别是在易发溺水事故地段,应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群防群控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督查巡查和责任追究,压紧夯实责任
16.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各级防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建巡查督查队伍,周密制定督查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防溺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本系统严格落实防溺水职责,调度和检查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
17.完善日常巡查机制。镇(街)、村居(社区)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巡查人员培训监督,加大水域巡查力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确保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全覆盖,及时劝阻未成年学生涉水行为。
18.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相关部门、镇(街)要探索建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在网站、宣传栏、横幅、公示牌上公布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并制止学生涉水、戏水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19.强化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零溺亡”县(市、区)创建活动,将防溺水纳入对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市、县教体部门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作为对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和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链条。
20.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县市区、学校(幼儿园),全市进行通报,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落实措施不到位或因玩忽职守造成溺水事故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